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等党内法规,请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学生支部按下列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和 2023 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相关工作。
一、规范完成党员发展和转正工作
对预备期已满、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提醒相关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会议研究讨论,全面履行转正程序。对已确定为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合格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指导相关党支部及时研究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简况表》《发展预备党员简况表》(附件1、2),做好“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内党员信息更新。
二、做好 2023 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和组织关系转接服务
(一)抓实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应接受一次深刻有效的党性教育。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积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党员“政治生日”主题活动等开展“毕业生党员话别分享会”“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关系转接知识宣讲”等形式的活动,做好相关党务知识和组织关系转接政策和程序的宣传教育,确保毕业生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提升毕业生党员身份意识,充分体现党组织关怀,确保每个毕业生党员都能及时编入新的党组织。
(二)做好发展材料的整理工作
1.毕业生正式党员档案的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政审材料(外调函和政审报告)、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等。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做好归档备查。
2.毕业生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继续培养考察,应将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好,连同入党申请书等一并归入档案。
(三)做好发展材料的检查、归档工作
认真检查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材料是否准确、完整, 核对发展材料检查无误后,将党员档案袋用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归入学生人事(学籍)档案。
(四)做好发展材料的交接工作
1.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同时保存好《移交清单》(附近3)。
2.党员档案原则上应归入学生人事(学籍)档案一并转递。如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与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提前沟通,确实需要自带党员档案到新党组织的,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提出申请,所在的二级学院党总支对情况进行核实后将党员档案袋用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由本人签领带到新党组织,并做好转递登记手续。
(五)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组织关系转至省内的,全部采取“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系统转接,如无特殊情况不开具纸质介绍信;转至省外的通过开具纸质介绍信转接。
2.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3.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等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等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5.本校专升本等将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需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情况登记表》(附件 4),由原二级党组织在系统内部进行转接,同时在《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表和统计表》(附件5)加以说明。
(六)其他事项
1.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收至 2022年7月。
2.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毕业生党员本人须及时到拟转入党组织指定地点报到,办理党员转入手续。
3.每名毕业生党员只能开具一次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若出现工作单位变更或介绍信主送单位不符的情况时,毕业生党员需填写《介绍信补办申请表》(附件 6),并在有效期内将原介绍信交回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进行更换。
4.建议可通过建立毕业生党员微信群等方式,多渠道跟进了解毕业生组织关系的转接情况,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位。
相关材料附件欢迎下载。
附件:1.预备党员转正简况表
2.发展预备党员简况表
3.党员相关材料移交清单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情况登记表
5.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表和统计表
6.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7.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