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好新生初级党课。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党规、理想信念和意识形态教育等内容,通过理论学习、典型示范或实地观摩等方式,于10月1日前开展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学时不少于8小时。9月15日前上报新生初级党课安排表(附件1)。
二、做好2023-2024-1学期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年度党员发展指标(附件2)做好发展党员培养工作,10月13日前上报发展党员主要工作计划表(附件3)。
三、做好新入职教职工和新生党员的党组织接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各类党员的组织关系接入工作。教职工党员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新生党员档案由所属党总支审查,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接入(备案表见附件4)。
四、做好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力争零遗留。对党员长期不在学校,申请保留党组织关系的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申请党组织关系保留的要由所在党组织落实好党员管理责任。
五、做好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工作。9月22日前完成2023年上半年新发展党员信息的录入、变更,做到库表一致。
六、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逐人核实党费交纳情况,特别是对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等申请组织关系留校人员要及时提醒交纳党费。
七、做好学生党支部调整工作。